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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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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wyer long-haired

June 01

刷到DK马

才19次就刷到了……瑞文戴尔男爵胯下之物看来已经烂大街了
May 07

无题

关于今天凌晨巴萨VS切尔西那场比赛,不出意料的成了今天媒体的焦点。似乎主要媒体都突然跳出来给切尔西喊冤了,认为是裁判帮了忙才让巴萨过关的,于是认为这场球的胜者本该是切尔西。而对巴萨的批评声也相应地如潮水般涌来,理由无外乎是巴萨受裁判照顾、华丽足球效率不高之类、只适合打弱队之类
 
仔细分析下来,这些arguments的逻辑都有点可笑
 
首先是争议最多的裁判问题,抛开第一场巴萨所受到的不公待遇不谈,单纯这场而言,裁判误判的确不少,但看不出巴萨得益。所谓的几大本该判给切尔西点球的机会,除了其中皮克在禁区内有意或无意手阻挡到来球外,其余都不是什么该判点球的场合,要么是无意手球,要么是攻守双方都有小动作而进攻方(主要是德罗巴)仗着主场优势努力假摔试图骗个点球。关于这一点,陆俊从专业角度写的一篇文章基本上也这么认为,当然他觉得是最后埃托奥那个手球更该判点球而不是皮克那个,其余那些只是为了挑起裁判问题而牵强附会的扯进来。但问题在于巴萨则下半场不久被莫名其妙地罚下一个后卫阿比达尔,当时又在比分落后需要大举进攻的情况,这个红牌直接导致后防空虚,而如果阿比达尔仍然在场上充实防守力量,后面是否会产生那些争议点球判罚是很难讲的。可以说,裁判很有在找平衡的嫌疑,但之所以会这么做,起因却是一个本可能摧垮巴萨的误判(落后情况下被罚下一人)。看不出总体而言巴萨在哪里得益,如果说欧足联铁了心要保送巴萨进决赛而要求裁判偏袒巴萨,挪威光头甩出那张红牌简直可笑至极
 
再从战术角度分析,不可否认切尔西把防守战术贯彻的很成功,又有身体力量上的优势,而且斯坦福侨球场面积小更适合于密集防守,总体来说巴萨虽然控球很多但绝对机会很少。只不过这个情况却成了挖苦巴萨的理由,认为其球风只是华而不实,对付不了强队。能做出这样的结论,其显然已经无视了几个基本事实:(1)两只实力基本相当的球队(只是特点各有不同),既在主场又密集防守的那一方显然更容易达到战术目的,而且是要容易得多。显然防守总比进攻容易,破坏总比创造简单。巴萨并不是面对中国队这样水平差距巨大的鱼腩,在客场能够把一支密集防守的世界顶尖球队打成筛子这需要11个神;而由于巴萨没做到这一点,于是就应该被贬低,这显然体现了媒体们对巴萨的高标准严要求;(2)破密集防守本来就是全球攻势足球的一大难题,即使是强如巴西队,遇上意大利队照样除了场面优势外没太多办法,94年世界杯决赛也是90分钟零比零接着点球才夺冠。实际上要打出华丽的攻势足球,前提是对方并不专注于半场密集防守,或者对方实力较差,如果两者条件均不具备,那只能乞求老天爷保佑靠运气先进一球,逼得防守方倾巢出动反攻了,除此之外就不可能打出漂亮场面,毕竟精彩足球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而如今,切尔西专注于破坏球,而且开场后8分多钟就神来之笔的踢进一个远射,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龟缩了;巴萨努力进攻又被误判罚下一人,更何况是在客场,但最后巴萨却还被批评没打出精彩足球,只能感慨嘴长在别人身上别人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了;(3)从切尔西角度而言,其采取防守战术完全是正确的,因为其深知拼进攻自己必处于下风,所以只是充分发挥自身特长,这种战术本无可指摘。只是媒体却把这吹捧成了通往胜利之路,仿佛看到切尔西在本方半场疯狂抢断巴萨的球就成了压倒巴萨的象征了,而忘了专注于防守本身就是把自己放在弱队位置心理的一种体现。切尔西全长的唯一进球虽然并无争议,但完全是埃辛撞大运,而不是战术实施得当的结果,巴萨当时没有什么防守空档和失误。而之后的进球机会基本就是由于巴萨全线压上而产生的后场空档了,更何况巴萨的两名主力后卫没上场,而有很长时间又少一人。遇到这三者因素相结合,如果切尔西这种球队都在主场还没能创造有效攻势机会,这倒是会令人质疑切尔西的进攻能力是否已经萎缩退化了。而尽管切尔西的确创造了多次有效进攻,这只是他们应具备的起码能力,而不是水平高出一筹的体现,更何况还没进球
 
其实之所以公众会对这场球做出一种偏袒性的评价,其潜意识的起因是在于一种对巴萨本身进攻实力的认可。世事总是这样的:如果一件惯常应该发生的事情在某个特定场合没能发生,人们总会觉得奇怪。巴萨一向是以华丽的攻势著称,人们也对此十分习惯。一旦某个时候突然没见到巴萨灌对手3个球,就觉得巴萨踢得差;而对手哪天使尽一切手段逼平巴萨,人们的直觉就会把对手视为胜利者。这种对强者过高要求而对弱者易于褒奖的潜意识是人之常情。所以人世间一大痛苦的事情就是被群众戴上高帽子:一旦哪天由于客观因素(哪怕完全不归究于你自己)导致所作出的结果没能配上头上的光环,群众们对你怀疑的目光就会不请自来,即使你在当时那个特定条件下已经做到最好亦无法消除大多数人的责难,毕竟能真正明事理的智者只占很小比例。可以想象,常年头顶光环的雷锋即使刮风下雨打雷生病也是要硬撑着扶老奶奶过马路为大叔推车上桥的,否则怎么能保持自身光辉正义的形象呢?当时还没现代这么发达的媒体,否则可以预见的是到处有小报的头版头条是“雷锋形象破灭了?”“这个时代不再有雷锋了”之类的标题,而其文中内容可能只是说雷锋由于工作太累打了个盹以至于没能在下雨时给楼下刘大妈收衣服
 
综上所述,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脸皮要厚到能够忽视那些无端言论。不知道雷锋同志如果活在今天,他是会继续很累的活着还是会干脆破罐子破摔地返回其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状态

老天开眼了

如果伊涅斯塔在下半场补时第3分钟没神奇进球,那么巴塞罗纳连续两年在欧冠出局的方式将一模一样:面对一个英超球队,先是主场狂轰滥炸无果被0:0逼平,然后在客场开场不久被对方莫名其妙一个不是机会的机会远射打进一球,然后继续全场进攻而无果郁闷出局,只不过对方由曼联换成了切尔西
 
历史本来很可能是这样子的,更何况这次巴塞罗纳在下半场还被罚下阿比达尔,在比分落后的情况下又是在客场,剩下不到半小时想要翻盘难度可想而知,切尔西只要发挥他们擅长的9-0-1战术应该守到比赛结束不难。没想到老天突然开了眼,93分钟时似乎是埃幸在回防时解围没踢好,球被巴塞罗纳队员传出去,到了正对球门的小白的脚下,然后就是他一脚轰进门。这球进的并没什么争议,只是进球的时间和效果让切尔西难以接受。1:1意味着切尔西被淘汰,而此时几乎没有时间再扳回来了
 
好吧,是巴塞罗纳向曼联复仇的时候了……我兴奋地睡不着了,不如现在打会儿游戏吧……
May 04

转载:李敖:纠正人们对“五四”的错误认识!

兹转载一篇李敖的文章来发泄一下因在青年节不被承认为青年以至于不能放假的不满。此文甚得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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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至今七十年了,台湾岛外的朋友,希望我谈谈五四。做为以思想家、历史家自居的我,也自信能够把这题目彻底的谈一谈,藉以纠正几十年来大家对五四的错误认识。
我父亲李鼎彝是五四运动后一年进北京大学的,他正赶上五四带来的排山倒海,在巨浪之中,他和当时的许多人一样,已经无法冷静观察这一运动,再予以评价。奇妙的是,晚他三十六年的我,却在大江东去,浪淘尽五四人物的边缘,得以冷静的观察了它。胡适、罗家伦,都是我认识的,五四时代,他们固一世之雄也,但在世乱飘荡之际,他们都局促海隅,无复当年了。这些雕谢了的身影,更是我观察五四的具体人证,使我在下笔时候,别有领悟。
胡适生前,我写过一篇“播种者胡适”,其中指出一九一九年“有件事情对胡适来说可能是不幸的,那就是五四运动。五四运动把胡适所希望的一个单纯的文化运动转变为政治运动,扰乱了他那为中国建立非政治的文化和思想基础的梦想,对这个梦想的达成而言,五四显然是一条岔路。新文化运动本来该是针对辛亥革命、二次革命而做的非政治的革命,当时那些健将们都相信唯有思想革命成功,政治革命才有了真正的保障,才不会一垮再垮。半路杀出五四运动,对新文化运动当然有“广为流传”的贡献,但它也未尝不是新文化运动的“罪人”,因为它使许多优秀的知识分子都纷纷忍不住了,纷纷忘了他们真正的深远的使命了,他们不怕“任重”,但却有点嫌“道远”了。最后,他们终于暴露了狂热的本质,选择了感情的求近功的反应方式,大家都不肯再静下心来研究问题了,大家都跑到十字街头,投身到党派的阵营里,高倡他们的主义去了。”
我这篇文章发表后,胡适写信给我,可是还没写完,他就死了。死后他的文件都被监管,不过据看过这封残信的台大校长钱思亮见告内容,并没否认我上面的论断。事实上,胡适是肯定我的看法的。早在他死前四年和我的一次谈话中,他就批评五四以后各路人马抢青年去搞政治的举动,他怪国民党、怪共产党、甚至还提到“梁任公(启超)他们也抢青年”,言下不胜惋惜。另一方面,我在“播种者胡适”中提到“只有胡适仍然守住不谈政治的诺言”,引起陈独秀在台湾故旧的不满,写文章质问我根据什么证据,『确知陈(独秀)、李(大钊)和胡适的“相约”?难道是胡适亲口告诉你吗?』事实上,胡适所写他回国时“打定不谈政治的决心,要想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以外,有一封失传了的信,便是证据。在张静庐“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中,就收有这封信。信是写给陈独秀的,中有“若要『新青年』改变内容,非恢复我们『不谈政治』的戒约,不能做到。”他建议由北京同人发表一新宣言,“注重学术思想艺文的改造,声明不谈政治。”可见大家讲好专心为中国做文化和思想的奠基工作,的确是经过相约。不幸的是,这批优秀的知识分子,最后终于在五四的排山倒海下,被政治席卷以去。
五四运动发生在一九一九年,只有在广义的说法里,它才包括一九一七和一九一八年的新文化运动。而新文化运动,才是五四运动的基础。新文化运动是孙中山所命名的词儿,他在南方,深思远虑的把眼光投射到北京,他肯定了“一二觉悟者”所引起的“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他写信给海外同志,告诉他们“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他极力赞美从北方起来的那个变化。可惜的是,所有的革命者都在思想变化过程中,就先政治挂帅了一切。于是,五四变成了一条岔路,“吾党”应五四而兴,五四却完了。
为什么五四是新文化运动的一条岔路呢?因为新文化运动的主流虽然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但是达成这些主流的基础,不是别的,乃是个人的解放。而个人的解放的前提,乃是思想的解放。五四运动以后十六年,胡适写“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回忆说:“民国六七年北京大学所提倡的新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蔡元培先生在民国元年就提出『循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之公例,不以一流派之哲学一宗门之教义梏其心』的原则了。他后来办北京大学,主张思想自由,学术独立,百家平等。在北京大学里,辜鸿铭、刘师培、黄侃和陈独秀、钱玄同等同时教书讲学。别人颇以为奇怪,蔡先生只说:“此思想自由之通则,而大学之所以为大也。”这样的百家平等,最可以引起青年人的思想解放。”
但是,思想解放的达成,却又有赖于显示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的“健全的个人主义”。胡适回忆:“我们当日介绍易卜生(Ibsen)的著作,也正是因为易卜生的思想最可以代表那种健全的个人主义。这种思想有两个中心见解:第一是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就是易卜生说的:“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像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戏剧里的斯铎曼医生那样“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因为信仰“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们深信:“一个新社会、新国家,总是一些爱自由爱真理的人造成的,绝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而这种“健全的个人主义”,在十多年后,已由胡适印证为不是别的,“其实就是『自由主义』
不幸的是,五四运动以后的“吾党”,却丢开了“健全的个人主义”,而走上集体主义的路子。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罢,他们都“以俄为师”,输入了苏联式的党组织与党纪律,而这种老毛子的玩艺儿,却含有窒息思想解放的可怕祸害。胡适回忆:“苏俄输入的铁纪律含有绝大的『不容忍』(Intoleration)的态度、不容许异己的思想,这种态度是和我们在五四前后提倡的自由主义很相反的。”由此可见,不论是右派的国民党、还是左派的共产党,他们左右逢源的、“吾党所宗”的,其实非布尔什维克即法西斯,他们都走上集体主义的路子。而这种路子,对个人解放与思想解放的新文化运动说来,却是令人痛苦的歧途。

新文化运动的主题是“启蒙”,是思想的、文化的、洗自己心革自己面的;五四运动的主题是“救亡”,是政治的、进而拥党自肥的、洗别人心革别人面的。在救亡图存的紧迫感觉下,举国若狂,认为时不我与,而要中风疾走、结党营公,是我们可以理解的。问题是,如果没有这些各路英雄来救国,中国是不是会更糟呢?会一定等不及了呢?戊戌政变时,与康有为同为“救亡”人物的王照,在三十多年后回忆说:“戊戌年,余与老康讲论,即言“……..我看只有尽力多立学堂,渐渐扩充,风气一天一天的改变,再行一切新政。”老康说:“列强瓜分就在眼前,你这条道路如何来得及?”迄今三十二年矣。来得及,来不及,是不贴题的话。”照王照的意见,中国拖了三十多年还没亡,可是当年若不“救亡”而去救小孩子,第一代不去救国而去救第二代、第三代,则三十年后,民智大开,思想解放,个人解放,这些非奴才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国人,才是建设新中国的本钱。当然,王照这种迂腐之论,谁也不要听他的,大家都吵着说中国快亡了、缓不济急了。这种忧虑,最后使从事新文化运动的许多优秀的知识分子,也都投入五四运动所带来的政治挂帅里。结果,经过三十年的折腾,收回了台湾,可是丢掉了大台湾四十四倍的外蒙古,对俄引狼入室、对日以德报怨,满目疮痍之中,右派法西斯的国民党逃到台湾、左派布尔什维克的共产党得到大陆。中国人付了几十年“救亡”的代价,最后,中国站起来了,可是中国人却垮了。
中国站起来了,可是中国人却垮了。为什么?因为在几十年的浩劫下,中国人在思想解放、个人解放上,已经面目全非、奇惨无比。从外在的压力看,中国人陷入集体主义的制度下,殊少个人的自由和显示个性主义的条件;从内在的突破看,中国人中的匹夫匹妇固然氓之蚩蚩多是混蛋;至于其它出类拔萃之士,在“冲决网罗”(谭嗣同语)方面,表现得也一塌糊涂。五四于今,七十年了,但是比起七十年前新文化运动的真正精神,又在那里?海峡东岸的出类拔萃之士,还在国民党老神在在下,曲学阿世又阿当道,不敢攻击三民主义,有的还妄想“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海峡西岸的出类拔萃之士,虽然思想解放、个人解放上有勇敢的觉悟,但是因为几十年的教条污染,这种觉悟,还处处留下污染的痕迹而不自觉。一般说来,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他们跳来跳去,以为自己跳出来了,其实还在如来佛的掌心里。他们著书立说,处处不脱马克斯的心传与唯物的独断,虽然他们口口声声在争自由民主。海峡两岸的出类拔萃之士按说不该像匹夫匹妇那样混蛋,但是,他们又高明多少呢?
为什么中国人变成这样?根本的原因,是在思想解放、个人解放上基础太差。七十年前的新文化运动,还没生根发叶,就“根株浮沧海”了。当时优秀的知识分子,在思想解放、个人解放上变成了半吊子,本欲度人,结果尚不足以自救。天下不危,岂可得乎?
当时优秀的知识分子,从事新文化运动,在标榜的项目上,虽不周全,大致不差。但是由于他们本身也在摸索中前进,所以矛盾时出。以急先锋陈独秀为例,他气壮总胜于理直。他大刀阔斧论古典主义之当废,但却同时盛誉古典主义而不自知;他明白宣布“相信尊重自然科学实验哲学”,但却误以为唯物辩证法是科学;他说实验哲学和辩证法的唯物史观是近代两个最重要的思想方法,并希望两者能成为联合战线,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辩证法是达尔文演化论成立以前的玄学,实在不是什么科学,但是陈独秀却不知道,他的徒子徒孙也不知道。陈独秀后来带头替中国选择了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是美丽的、伟大的、无懈可击的,并且是古往今来志士仁人的一贯好梦。“礼记”中“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岂不正是共产主义的“各尽所能”吗?“贷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岂不正是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吗?但是,把这么伟大的圣人才能做到的境界,施之于匹夫匹妇,又如何可行?此难怪中国人读了两千年“礼记”,结果却只能读不能行。陈独秀不知国货的共产主义不可行,反引进洋货共产主义,他的徒子徒孙且以可用阶级斗争的方法,一蹴而几于先,再阶级专政于后,期得长治久安,殊不知此非深知马克斯者也。马克斯早在一八六五年就完成“资本论”初稿的最后两卷,但他不让恩格斯看,事实上,他在第三卷中,已经动摇了他在第一卷中劳动价值论的论据。他在一八七二年海牙大会的讲演中,也有“我们不否认有些国家如英国、美国,甚至荷兰的劳工们,可用和平方法达到目的”的石破天惊之言,可见马克斯本人,对马克斯主义,也不无疑义。恩格斯1890年写信给舒密特,提到马克斯曾自讽的说:“我所知道的就是我不是一个马克斯主义者!”由此可见,此马来头大,固有自知之明者也。如今一个世纪下来,马克斯所预言的资本主义,依然逍遥健在,而共产主义亦不得不明暗之间,走资以求繁荣,可见教匹夫匹妇去做圣人,志士仁人实有力不从心之苦。七十年前陈独秀的带头误以唯物辩证法是科学,证明了他错认“赛先生”。新文化运动人物以“冲决网罗”的思想解放、个人解放为天下倡,但他们自己,却身陷新罗网而不自知,五四之为岔路,此为最大明证。
新文化运动时代的优秀知识分子,在思想解放、个人解放上变成了半吊子,又岂止陈独秀?他们之中,不论上层或下层,在为中国导向上面,都不难挑出毛病和笑话。例如鲁迅,在当时,他的思想竟是反对“自由平等之念,社会民主之思”的,他不但反自由民主,并且连代议制度都反,这是什么头脑?又如毛泽东,他在中共建党筹组湖南小组的前夜,还在长沙大公报上鼓吹“湖南独立”、主张中国应“实行“各省人民自决主义”,二十二行省、三特区、两藩地,合共二十七个地方,最好分为二十七个国。”而湖南本身,要建立“湖南共和国”,以免“湖南受中国之累”!这又是什么头脑?
这种由当时优秀知识分子给中国乱投医、乱带路的现象,在在都显示了他们的“目的热”,往往造成了“方法盲”,原因无他,他们自己在思想解放、个人解放上,火候不无可议,热情有余,沉潜不足。当时最理智的莫过于胡适。胡适看出主义不是万灵丹,因而劝人多谈问题少谈主义,其眼光锐利,确在他人之上。但胡适也有他的盲点,例如他在一九二六年宣称:“十八世纪的新宗教信条是自由、平等、博爱。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宗教信条是社会主义。”当时讲了许多话申述这个主张。可是二十七年后,他公开忏悔了,公开忏悔他“在那时与许多知识分子所同犯的错误;在当时,一班知识分子总以为社会主义这个潮流当然是将来的一个趋势”。他说三十多年来,“极左的与极右的社会主义,拿国家极大的权力来为社会主义作实验;而两种实验的结果都走到非奴役、集中营,非用政治犯、强迫劳工,非用极端的***,没有方法维持他的政权。因为这个三十多年的政治、经济的大实验,极左的极右的大实验的失败,给我们一个教训。”所以大家才有以觉悟。“在外国,如在美国,现在有好几个杂志,最著名的如“自由人”(Freeman)杂志,里面的作家中有许多都是当初做过共产党的,做过社会主义信徒的,现在回过头来提倡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经济制度。这种在思想上根本的改变,我们不能不归功于三十多年来世界上这几个大的社会主义实验的失败,使我们引起觉悟——包括我个人,在今天这样的大会里当众忏悔。”由此可见,新文化运动时代的大宗师胡适,在为中国导向方面,也未尝不一时错认“德先生”,而有以误入歧途。连胡适都如此,其它优秀知识分子更可知矣!

一个多世纪来,中国优秀知识分子为祖国带路,试验过君主立宪、试验过开明***、试验过保皇、试验过革命、试验过勤王复辟、试验过再造共和、试验过新华春梦、试验过金陵春梦、试验过北京红楼梦。什么都试验过,只忘了试验一件事,就是帝国主义统治香港那种调调儿。结果呢,一个多世纪的比赛下来,试验出来最成功的,竟是帝国主义下的香港!香港百分之七十都是中国人,但在洋鬼子的统治下,居然创造出一个令全世界赞叹的地区,在全世界经济衰退的时候,它还能维持生产总值每年百分之十的成长、还能成为全世界第三个金融中心,更重要的,在繁荣以外,它给了中国人充份的言论自由。结果比赛下来,他们的“殖民”待遇,都胜过我们的“大国民”水平。连起码的自由与繁荣都远胜于中国人自己的统治,这种国耻,比香港割给英国更丢人吧?有时候,我们觉得我们除了“以做中国人为荣”外,其它能引以为荣的,竟不堪枚举,除了“爱国”、“民族”、“光荣”、“大义”这些引以自慰的抽象外,简直没有多少可以自豪的实绩了,做为中国人,这不太可怜了吗?设想当年道光皇帝甘心亡国,岂止香港,连整个中国都割给英国,一个多世纪下来,中国人是不是也不错呢?我看至少至少,不会比国民党统治更坏吧?当然爱国者会说:这是什么话!我们不要做亡国奴!但是,另一种声音我们也不妨想想:许多时候,做了亡国奴的自由与繁荣,竟比做一个政权的家奴还象样,这又怎么说呢?富兰克林说:“那里有自由,那里便是我的祖国。”这种声音,岂不也值得我们比比吗?
五四运动以打倒帝国主义始,以被帝国主义打倒终。我们走了七十年的远路,如今自由无缘、繁荣没份,在上者专政,在下者浑沌,所谓思想解放、个人解放,都还瞠乎其后,不知何年何月才得登彼岸而迷津。抚今追昔,真令人不禁为五四忧。也许再过七十年,我们才能真正达到新文化运动所标榜的项目。不过,先决条件是不能再走错路了,再走错路,再来个七十年也没用。那时候,我们已是世界第一贫穷愚昧之国,连帝国主义都不要我们了!
April 29

人生总是有起有伏

最近刚到70不久的牛头元素SM,第一次KLZ就roll到了元素SM的神器“电容器”,然后同一天打ZAM时又从一堆法系中脱颖而出抢到妖术之颅,瞬间两饰品栏全满,简直太过于春风得意……结果辛辛苦苦攒了60牌子却手一抖买错了东西……嗯,淡定淡定
April 13

革命与政党制度(二)

纵观已发生的各国革命的结果,在经济层面上,革命总是灾难性的。但对于革命者而言,这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政治上,革命给具有政治意识的新兴团体带了了认同感:他们不再被排斥在政权之外,而成为了政权的一部分,各集团有了一个新的而且是共同的效忠对象;而旧制度下,国家内可能使四分五裂,彼此间缺乏认同的,例如在中国的民国时期很多人都主张“联省自治”而不是成立一个单一制国家。成功的革命也会带来新的道德戒律,通常都是十分严苛的、清教徒似的,“每一场革命都是清教徒革命”。书中举了几个典型革命后建立政权的案例。墨西哥作为一个成功的例子,革命后建立的政权带来了几十年稳定,使墨西哥各阶层人民具有了现代国家的公民意识,他们认同并广泛参与到该政治制度中,这在拉美国家中是独一无二的。玻利维亚则是失败的例子,在革命后建立的政权并不稳定,仍频繁地产生政变。亨廷顿分析到几点原因:首先是玻利维亚的革命过程太顺利,没有实质性经过革命洗礼,所谓的“革命”成功后,实际上各派系对此类政治运动仍未“尽兴”而仍有意愿继续;革命领袖也是这两国的差别所在,玻利维亚领导人企图长期霸占王位,而墨西哥领导人却建立了不得连任的制度;玻利维亚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集团组织并不服从于革命领导者,而是分别自成一派,各派之间斗争不断,甚至后来政府连军队都没控制住;最后一点是,玻利维亚革命中始终缺乏“民族主义”这个重要调料,革命诸阵营没有一个可供针对的外国敌人,以至于没有被同一股向心力捏合起来,相反革命派还受到了美国人的资助。革命后美国一直以经济援助为手段,干预着玻利维亚的国内政策,不但客观上导致了革命后政府与工人的冲突,而且其资助的军队竟然还反过来推翻了该政府。

 

相比以上,亨廷顿对于共产党人在革命和建立政权方面的成果给予了很高评价(切不可把亨廷顿的褒奖扩大到共产主义在其他方面的“成就”上)。本书中所说的“共产主义”实际上是专指列宁主义,即列宁提出的那一套革命实践理论;而不是马克思主义那一套经济或历史学说,这套理论实际上已被证明了在经济领域的失败性。“在布尔什维克革命以前,没有一场革命在政治上是全面的,因为还没有哪位革命领袖系统地形成过一种能够阐明如何组织政治参与的扩大并使之制度化的理论,而这正是革命的本质。列宁解决了这个问题,从而完成了20世纪最有意义的政治创新。”简单的说,列宁的革命理论就是把各个门派、集团、阶层的人都动员起来参与到政治之中,当然这其中的关键在于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能够将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完美地领导并组织了起来,以此建立了一个全新的政权。从这个角度来说,共产主义(列宁主义)的主要贡献并非是推翻旧制度,而是创造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模式,有效的填补了旧权威倒台后的权力真空,而这正是之前的二月革命未能解决的问题。因此,俄国和中国在共产主义革命后,并未出现常见的政坛动荡的局面,相反却出奇的稳定,似乎所有团体被被紧密地团结了起来。其他共产主义国家,主要是前苏联的附庸国如波兰、东德等,对共产主义的认同感较差些,因为在那里共产主义是被从外界输入而非本国培养的,因此共产主义经常与当地的民族主义相冲突。无论如何,这些国家的政治稳定程度也具有较高水准。

 

更具体地讲,列宁主义的核心在于其政党理论。马克思阐述的共产主义没有实质性进入到政治领域,他也不承认政治是一个自主的活动领域,相反只是认为政治是一个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政治活动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依附于经济基础的。而列宁并不是马克思的门徒,列宁主义的本质是革命实践,其强调的是建立一个超脱于各阶级、集团和群体的“革命组织”,再由这个“革命组织”来领导这些阶级、集团和群体(其中主要的当然是无产阶级)进行政治活动。显然,这个“革命组织”就是党(共产党)。可以看出,在列宁主义中,政党居于革命这项活动的核心位置,而不是马克思所强调的阶级纯洁性(无产阶级才能共产主义)。任何一个阶级中的人,只要其具有革命意识,愿意献身于党,都能成为这个革命组织的一员。而知识分子之所以被赋予突出的作用,是因为“与其他大部分社会成员相比,知识分子较少依附于任何特定的社会集团”,因此其更容易认同“党”这个超阶级的组织,而不是其出身所在的集团。在列宁主义中,“党”不仅被制度化,而且神化了,任何一个加入党的成员,“其最高的忠诚不属于家庭、氏族、部落、国家,甚至也不属于阶级;忠诚属于党。党是最高的道义源泉,党性是最高的忠诚,党的纪律是最高的裁决。”相比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中所进行的革命或民族主义运动,共产主义国家内的革命的最大差别就在于具有这样超越一切社会集团的且专门服务于政治目标的“党”。

 

当然亨廷顿也提到了马克思和列宁在一个认知上的错误,即他们都认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政治都是资产阶级一手操控的,无产阶级在那里只能被压迫并且愈加贫穷。实际上西方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发展证明了其政治也对无产阶级开放,并且无产阶级随着经济发展也在变的富裕,这导致了共产主义观点在西方发达国家无法成功。但从另一角度看,在亚非拉的发展中国家,在革命时它们并没有一个欧洲那样的无产阶级,按说本应该与马克思所谓的共产主义革命不相干,但实际上共产主义却仍能够在那里很有市场,这正证明了列宁主义的政党理论的成功性。在这一点上,当时尚以农业为主而工业欠发达的中国是个代表性的例子。

 

有一个与此相关问题没有在书中提到,那就是:列宁的政党理论是否可以共存于马克思主义以外的经济理论中?如上文所述,列宁主义本质上是政治实践理论,因此,如果撇开“共产主义”这一顶大帽子不顾,列宁主义似乎并不必然依赖于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因为它们并不是同一领域的理论。换言之,列宁的这套政治实践理论也应该能够存在于资本主义世界中,即:一个国家选择在经济上走市场经济道路的同时,在政治模式上采用列宁主义,以政党为核心来组建该国政治制度。《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出版于1968年,在当时世界上并不存在这种国家的例子,走列宁路线的国家都毫无例外的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即经济上实行共产主义,这很可能是亨廷顿没在书中谈到这个问题的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两者必须同时存在。改革开放后的某和谐国很可能是个具有说服力的例子,在政治上保持一党专政的同时在经济上实行“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此外,新加坡也应当是个证明。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在前几章中一直在分析诸多问题,而其解决问题的方案一直隐隐穿插于各章节的某几句话之间,直到在最后一章“政党与政治稳定”中才明确地给出了关于发展中国家政治问题的终极解决方案:完善的政党制度和强有力的政党。如书中第一章节所说,政治秩序是一种公众的必需品,而政治是一个独立的场域,并不依附于经济等其他场域。而亨廷顿的主要结论就是在政治这个场域中,应当由政党而非其他各类团体组织作为政治的参与主体。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模式走入了误区,认为发达国家的政治的核心在于议会和选举,实际上这只是个表面现象。发达国家的代议制制度之所以有今天之成熟稳定,在于其基础设施也就是政党制度的完善,当然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具备的。实际上,建立良好的政党制度作为政治制度的一项基础设施,其效果虽然极为重要,但并不非常直接明显,就好比一个极端贫穷的国家总是更倾向于把目光集中在粮食上,而不是公路桥梁等这类对于解决温饱问题不那么立竿见影的基础设施上。因此,政党本身难以被重视,建立政党制度这一隐性设施也比建立议会和选举更为困难的多。传统政体中并没政党(中国也是在明朝才有政党雏形)这种政治参与者。而在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政党及政党制度的建立又都面临多种阻力。这些阻力的来源包括传统上具有较高社会或政治地位者,如君主贵族等,作为传统上居于庙堂之高的人,他们并不喜欢人民结社起来挑战他们的权威;其次是行政体系中的官员,他们是负责国家行政管理事务的人,从他们角度而言。政党只会造成意见冲突和行政低效,从而妨碍行政事务的运行;此外还有一些信奉民粹的、卢梭式的直接民主的人,他们反对政治领袖与人民之间有政党这样的中介。由于这些因素,非共产主义国家的那些发展中国家大部分都没有意识要大力发展政党制度,因此自然也不会产生强力政党,尽管他们经常会有议会和选举。事实上,一国的政治活动如果非由政党主导而进行,那么议会和选举通常只是给政治无序披上件合法的外衣,而其结果常常是继续频繁政变或军人干预政治。相反,强大政党却“会成为维系各种社会力量的纽带,并为超越狭隘地方观念的效忠和认同奠定基础”,如列宁主义所强调的,政党应当是超越一切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专门用于政治目的的组织。

 

衡量一个党是否强大,有几个因素可供考量:一是该党是否能活过其缔造者或首个登上权力宝座的魅力领袖去世这一关。很多党派在成立之初轰轰烈烈,很可能只是由于其奠基人党魁的个人魅力,而不是该党自身的制度化力量。一旦此人去世,这个党派有可能土崩瓦解。相反,成功跨过这一关的政党至少表明其并非完全建立在个人崇拜上;二是看该政党的群众基础,尤其是政党与各类工农团体的联系如何。良好的政党必须与这些组织团体有广泛且深入的联系,且对它们有巨大影响力或支配力。差的政党可能根本无群众基础,只是少数人的俱乐部,或者只是单一社会团体的传声筒和附庸,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看该政党的成员对于政党的忠诚性。很多薄弱政党的成员只把入党看成是达到自身目的的一种手段,而从没真正在内心上认同过这个政党的理念。通常情况是,某人为了成为政府的行政官员而入党,把自己的个人仕途看得超越于对党的认同。这种情况下,一旦该党不能满足自己这个目的,很可能他就会改换门庭加入另一个看上去更符合自己利益的党派。如果一个国家内政治家们很频繁的改换自己党派,足以说明这个国家政党制度之脆弱。

 

就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强弱而言,政党的数量并不重要,“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在于有一个能够同化现代化过程所产生出来的新兴社会势力的政党制度”。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在理论上都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似乎各自的情况有所差别。从书中列表分析的各国情况来看,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多党制国家的政局最为不稳定,而一党制则最稳。亨廷顿分析到,多党制国家中,各党派往往是代表单一社会势力的,因此尽管其内部很可能结合紧密,目标一致,但灵活性和自主程度较差。在这样的社会里,几乎每个集团或阶层都有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这样的政党更类似于一个较为封闭的代表特定团体利益的私人俱乐部,对外开放度很小。“就制度化的不完善这点而言,无党制度和多党制度彼此是十分相像的”,因为这里的政党缺乏超越一切阶级和社会集团这一必备属性,无法作为横向联系这些势力的纽带,而加剧它们的割裂程度倒是有可能的。多党制的优点也许就是吸收新兴势力上的方便性,新兴势力可以较为容易地自己组个新的政党或找一个愿意接纳自己的旧有政党。

 

而一党制在客观上的确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但这“更多地来自其起源而非来自其特性”。一党制通常起源于全面的革命斗争或民族斗争,但斗争结束后,胜利的那个党便会吸取教训地消除之前混乱的社会状态(而正是这个混乱状态造就了这个政党的兴起)。之前的斗争越激烈越漫长越艰苦,之后的一党制便越稳定,正好比是中国人常说的“大乱后必有大治”。显然,一党制下,新势力进入政治舞台的唯一途径就是入党,这导致政权同化新兴势力的方式较为简单,执政党可以较为游刃有余地在“党”这个框架下控制或影响新兴势力的领袖。没有其它党派的竞争压力,执政党不必要去过份讨好新兴势力,也不需要动员群众过份介入政治以“党同伐异”。一党制模式下,横向整合社会上各阶层、种族或集团的能力是相当强的,因为并不存在多党的那种政治分裂倾向。然而一党制的麻烦也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一旦大权在握而又无人竞争,执政党还有什么动力驱使它保持高水平的群众动员和组织?长期的一党制易于造成党与群众之间的逐渐脱离,简而言之,该党作为唯一的参政主体,垄断了所有参政的渠道,而不再需要大规模群众动员而维持自身的政治地位,值得讽刺的是:该党当年之所以能成功当政的原因却正是高水平的群众动员和组织。

 

要保持一党制下执政党的积极状态,必须具有一个可供奋斗的目标。但如果之前该党所设定的诸如改造旧社会之类的目标已经成功,该党的对立面就消亡了,而其又没有其它政治上的竞争对手(在野党),那么这个政党容易丧失其存在的必要性,其原本具备的人格化的意识形态亦如屠龙技一般无可施展。“倘若像经常发生的那样,一旦党的意识形态发生动摇,并向它所统治的社会妥协。那么它也就失去了自身的价值。”因此,一党制的生命力恰恰在于被其视为敌人的存在,这样这个党才能有存在的理由;如果没有,则至少也要制造“假想敌”。一只聪明的猫不会把老鼠吃光,否则主人就没必要继续养它。党外没有假想敌,就在党内制造;国内没有,就制造国外的,否则党何以继续维持高水平的群众动员?有些书分析到毛某当年发动文革的起因,当时中国已经建国20年,行政官僚阶层及知识分子集团慢慢兴起,已经逐渐开始形成较强的既得利益阶层,毛某因此起了杀机。如果套用亨廷顿的理论,这个利益阶层很可能是被牺牲设定为假想敌,换而言之变成了20年政坛稳定局面后掀起一场全面性群众动员所针对的目标,而这场全面性政治动员正是维持(或重新焕发)单一政党自身活力的必备要素。于是政治参与突然扩大,甚至便成为一场全民大联欢,红卫兵们摇身一变成了政坛的主人(其实还只是代理人),批斗起原本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们。后来局势的发展也许未必如毛某所愿,很可能有点超出他的预想范围,但有一点毫无疑问:原本逐渐衰落凋零的政党领导群众斗争的模式被重新唤起了,先前革命之中党和人民的蜜月期又突然降临。但这种非常规的解决一党制固有问题的方案显然不可长期服用。病症是长期存在的,伟哥的效果却只能是暂时的,更何况多吃还多身体有副作用。当然,也许并不能以亨廷顿的理论来解释所有的历史事件,毛某发动文革的内心深层原因也许有其他,甚至可能是“纯洁”的反腐倡廉风暴;不过就时间上讲,《变》出版于1966年,而文革之后不久几年就kick off,保不齐毛某就在这期间读了此书后突然大喊“我悟到了!”

 

而这种一党制下的内在固有问题在二党制或多党制国家则并不存在,因其永远有着其他政党(哪怕是在野党)作为对立面。考虑到一党制中执政党缺乏在野党作为竞争对手,亨廷顿提出,一个合格的替代品通常就是党务官僚和政务官僚之间的竞争,即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可以作为一党制下执政党的存在理由。尽管亨廷顿没明确说,但是这样的矛盾通常源于行政官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与党的目标之间的冲突,常见的应当包括行政官员的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之间的矛盾。但上述替代品的成立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党政分离,二是两者保持大致平衡,显然如果党政不分,那么这种矛盾充其量是内部矛盾,上升不到斗争以维持党存在的必要性的层面。这两者间的斗争与政党间斗争完全不同,它们是功能完全不同的两个系统间的斗争,“更类似于总统制政府中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之间的斗争。”一党制另外的问题在于,其如果吸收同化新兴势力太快,则在党内部容易造成分化;但如果吸收同化太慢,则等于是堵死那些有政治诉求的集团的出路,从而滋生反抗政权者。

 

相比之下,亨廷顿比较偏好两党制,包括主从政党的那种两党制。两党制之间必然会发生党派竞争,这有利于各党争相动员群众扩大政治参与,也同时强化政党自身的组织领导群众的能力。相反多党制倒并不会由于党派数量多而增强党派竞争,因为多党制下的每个政党的山头都是几乎固定的,其支持者基本上都是hardcore,以至于任何一个党都难以争取到其它党派的支持者。而多党制社会中任何一股新势力的兴起,其最佳选择是自己也建立一个新的政党,而不是加入已有政党。而两党制则不然,任何一个政党都需要拉拢同化大量社会集团,包括新兴势力,而新兴势力也更倾向于被拉拢从而加入其中某个政党,而不是另起炉灶。从整体上看,两党制中的任何一个政党都会是超越阶级或社会集团的,不会沦为某个特定势力的发声工具。从竞争角度而言,两党都会努力争取人数最多势力最大的那批人,考虑到政治意见在人群中的正态分布,持中庸意见总是最多而越往极端方向的则越少,这导致两个党派的政治观点为了更吸引民众,总是更倾向于中间而非左或右。看似有些背离常识,两党制在客观上会缓和政治两极化趋势,从而促进政治稳定。因此,“两党制有其自身的某种逻辑,然而这是一种政治性的而非社会性的逻辑;它既深深地植根于民意抉择的吸引力之中,也同样深深地植根于政治稳定的需要之中。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常被解读为是在一定程度上为独裁或专制辩护,因本书的主题在于政治秩序而不是那些民主政治模式中较为显眼的要素,如选举、民权、议会等。独裁或专制也能带来秩序(至少在一段时期内是这样),导致颇有些人以为亨廷顿的观点在于为了建立秩序而可选择独裁专制模式。不得不说,亨廷顿的理念中很有可能把权威和秩序放在了一个首要位置,在本书中第一章中,政治秩序被视为了人民的必需品,而不仅是民主的点缀。亨廷顿有句名言:“那些贿赂警察的人要比那些捣毁警察局的人更加认同现有的司法体制”,即在他看来,腐败尽管是不好的,但比起丧失秩序来,腐败仍是较轻并且容易纠正的(书中有专门章节分析到腐败问题)。

 

但是否亨廷顿真把秩序放在了自由、平等这些普世价值更优先的位置?其实他没有做出简单比较。窃以为,亨廷顿把它们视为不同纬度的东西,而不是在同一个位面上以至于能够比较出先后顺序,它们相互之间也并不矛盾或互斥。其关键在于,秩序是“过程性”或“方式性”的东西,而民主自由则是“结果性”的东西。亨廷顿并不认为美国的民主经验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因为后者不可能有美国那样的政治演进过程,美国天生就是现代的,不具有传统羁绊,因此美国的模式具有不可复制性。而发展中国家如果硬要直接把美国式的三权分立这种结果性的产物拿来自己用,企图立竿见影的一下子成为自由民主的国家,则必然是东施效颦。实际上他在书中多次批评到美国援助其他国家建立美国式的政治制度,认为这并不适用于那些欠发达国家,反倒可能误事甚至激发起当地仇美的民族主义倾向。亨廷顿的理念在表面上的矛盾性就在于此:他作为一个保守主义者,个人当然是支持美国式自由制度的,但他并不这套他认为好的东西推荐给发展中国家,因为他认为不适合发展中国家,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什么像他这样的保守派却是民主党人士。亨廷顿的这种做法可以说两边不讨好,专制者认为亨廷顿内心实际认同的是美国式的自由制度,向往自由的知识分子却埋怨他拒绝向第三世界国家推荐美国的那套制度。相比之下,后者对亨廷顿的不满更为大些,盖因知识分子的理念总是纯洁的、甚至是乌托邦式的,其理想中不得掺入任何杂质,因此卢梭式直接民主的追随者从来就不会少,在他们眼里专制与民主中间没有任何缓冲地带,不论原来的起点在哪里,他们巴不得在一秒钟内达到直接民主这个终点,否则就被视为是对专制的妥协,对自由的玷污。而当亨廷顿这样的现实主义者告知他们要至千里必需先积跬步时,他们把亨廷顿视为威权主义甚至专制的代言人也不足为怪。当他们看到亨廷顿在书中讨论到政治中的腐败问题,认为腐败也有积极效用时,大部分知识分子们显然是不答应的。

 

实际上亨廷顿在书中也论证到民主政治模式对政治秩序的益处,盖因民主政治下政权对社会集团的开放性导致新兴势力可以被容易地吸收同化(但这应当属于反馈式效果,他并不建议尝试通过先实行投票式的民主再来促成秩序的建立)。另一方面,亨廷顿也批评到斯大林式的专制也并不利于政治秩序,因为斯大林混淆了个人利益与制度利益,没能区别开“他个人”与“他所担任的这个领导职位”这两者间各自的需要,以至于把苏联的政党治国变成了个人专制,实际上这是妨害政治制度的。显然,一个国家最优的政治模式在于同时具备民众广泛参与和秩序稳定这两者,这样既可以避免国家权力被少数人垄断,也可以使国家能够更加平稳顺利的发展。如上所述,亨廷顿在本书中的理论就是强有力的政党制度才是达到鱼和熊掌兼得的途径,即:由政党动员、组织并领导大量群众,并以独立人格化的政党为单位(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松散社会团体或个人)参与政治活动。这其中两党制又最常能使两者达到较好的平衡状态。抽象地归纳而言,亨廷顿注重的是一个动态的政权建立的过程和方式,即政党主导的政治参与模式,而不是这个过程和方式最终所形成的结果;至于这个结果会如何,究竟是会形成英国式的议会主宰权力抑或是美国式的复古型三权分立,甚至是其他全新的模式,亨廷顿并未在本书中评价各自的好坏优劣。很可能在他眼里,这个最终结果会取决于相关国家的特定历史人文状况,没有哪个国家的已有模式会是另一个国家100%可模仿的典范;同时,也并不存在这样的“最终”结果,因为所有政治模式都是在不断发展演变的。发展中国家并不应当直接引进这些“结果性”的政治产物,而是着眼于那些促成这个结果发生的过程和方式,以保证政治制度能在完全有序的情况下渐进式地发展,否则揠苗助长出来的所谓民主的外衣只是缺乏根基的沙塔。如果要亨廷顿亲口推荐发展中国家政治改革的首要步骤,我猜想他必然会说是建立由两个良好组织的政党来执政/参政的模式,这两者可以势力相当,也可以一主一从,但无论如何,政治运动必需围绕着这两者来进行。

 

(完)

March 28

革命与政党制度(一)

终于看完《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了。要写篇全面的书评似乎太费精力,恩所以挑些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写写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分析了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的种种演变模式,包括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应的起因和后果以及解决对策,此外还有作为发达国家的欧洲和美国其政治现代化模式的对比。该书对这些问题都有着精辟的分析,尤其是分析到欧洲与美国的政治模式起源和发展的差别比较,对发展中国家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但本人这次要写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革命夺取政权的模式。

 

从诸多发展中国家案例的整体来看,革命模式其实并不多见。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现代化进程中虽然几乎都免不了各种骚乱动荡的局面,但大部分却没有经历过革命。纵向的从历史上来看,很多国家都有叛乱、起义、政变和朝代更替等,但在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之前却没有所谓“革命”那种东西,盖因其结果只是政权易主,而政治制度、统治模式、社会结构等却没有实质性变化。“较确切地说,革命是现代化所特有的东西。17世纪的英国革命开创了革命的先河,尽管其中涉有不少宗教色彩,但其目的和效果是现代的;而之后法国大革命进一步产生了革命意识。

 

尽管目前已发生的各国革命都具有不同特色,但亨廷顿总体上把革命分成两类:西方式和东方式的,其中差别的关键在于新集团投入政治、旧政权垮台和新政治制度建立这三者的先后顺序。在西方式革命模式中,先是旧政权的垮台,然后是新的社会集团被动员起来投入政治,最后是新政治制度建立,一个看上去似乎比较符合常理的顺序。而在东方式革命中,却是先由新的社会集团投入政治,紧接着建立新政治制度,最后再推翻旧政权,但实际上这三者常常是有一段时间是重叠的。政治上动员新兴集团介入政治,在西方式革命中是旧政权垮台的结果,相反在东方式革命中却是推动是旧政权垮台的原因。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被亨廷顿列为唯一一个都经历过这两种革命的国家。

 

如上所述,西方式革命的第一步是旧政权土崩瓦解。但从历史案例来看,旧政权土崩瓦解并不必然导致革命。1789年法国大革命是一个导致革命的案例,但同样在法国,1830年和1848年也都发生了旧政权垮台的情况,然而革命在那时却没发生。还有其它国家的一些情况也证明了旧政权垮台和革命产生并不存在逻辑必然性。在旧政权突然消失时,是否会催生革命取决于当时社会上各股势力的分布和力量。如果当时整个国家里有一股或多股联合在一起的强有力的势力,则它们可以迅速填补权力真空,防止政治参与的扩大,从而避免革命;相反如果当时只有为数众多但实力都很有限的集团,谁都不足以制服其它人,那么革命很可能发生,此时就好比群雄开始逐鹿中原。这些势力中典型的类别有:(1)温和派(此处亨廷顿在举例时提到了孙中山),它们主张建立某种自由的民主宪政国家。但温和派通常很快倒台,因为它们不善于政治动员,即一方面不善于果断阻止其他新的政治势力投入政治,另一方面当这些新集团加入政治游戏后温和派也没能力领导它们。因此温和派的结果通常要么是被反革命派要么是被更激进的革命派赶下台;(2)反革命派(此处袁世凯也被举例了,袁世凯泪流满面……),其中几乎都是军人。反革命派的做法都是去积极阻止政治参与扩大,并尝试重建一个“权力虽微弱但却集中的政治秩序。”反革命派是否能成功则视该国当时具体情况而定,袁世凯和波斯的礼萨汗都作了相同的事,但只有后者成功了,其关键原因在于:中国当时的政治动员更为深入,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力量都已充分发展,并在政治中起到较大作用,他们都是反对袁世凯恢复旧秩序的;相比之下波斯社会却仍旧很传统,并没有很多人被动员起来;(3)激进派,它们的特色是积极促进扩大政治参与,动员更多势力投入政治,当然造成的结果也就是进一步把革命推向高潮,其中最激进的就是把农民阶层也动员起来的那些激进派系,较之温和派,激进派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它们并不想马上恢复政治秩序,而是希望革命进行地更加激烈。

 

较之西方型革命通常具有的旧政权垮台后的权力真空阶段,让上述三派势力互相角逐,东方型革命却是相反:这里不但没有权力真空,却通常都会有新旧政权共存的时期,此时旧政府与革命者都争着扩大势力范围。按布林顿对西方型革命历程的分析(他应该是拿了法国大革命作为例子),革命会经历旧秩序瓦解、革命蜜月期、温和派统治、反革命派反攻、激进派(山岳派或其中的雅各宾派)崛起、恐怖统治和道德统治,最后是“热月党人”统治。东方型革命的典型情况是在既存政权没有倒台之时,革命中从乡村和偏远地区起家,争取农民支持并扩大势力范围,反政府军事活动从恐怖偷袭到游击战到运动战再到正规战。胜利的东方型革命就是最后在军事上打败现政府并占领首都。以上是时间角度的比较,再从空间角度比较:西方型革命是从首都开始,以其为起源点再逐渐向四周扩散,东方型革命则是从偏远地区开始,最后推向现政权首都。前苏联和中国CPC的革命都是此类典型,布尔什维克起初只是个很小的非法阴谋集团,领导人(典型的如列宁)不是在西伯利亚就是在流亡,最后成了俄国统治者;中国CPC的经历恐怕无需再对中国读者赘述,只不过相比之下过程更艰苦漫长的多。再从政治角逐者角度分析,西方型革命主要发生在温和派和激进派之间,东方型革命则主要在激进派与现政府(也许可称之为反革命派)之间,而温和派在现政府有效统治的局势下根本无立足之地。

 

在分析完革命模式的分类之后,该书将问题推进到了革命发生的制度背景和社会状况。发生革命有两项先决条件,概括来说就是新生社会力量和新的社会精英没有渠道进入现行政权,但有强烈意愿参与政治。因此,“向上攀登或期望甚高的集团和僵硬或不灵活的制度乃是制造革命的原材料。”尽管本章没有提到这些新兴集团是如何产生的,但书中之前章节已经分析到经济和社会上的现代化进程(尤其如果速度太快)容易导致政局不稳,可以推断出亨廷顿的潜意思是指经济发展和社会关系的改变促成了新兴集团的诞生。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推论是:革命不会发生在政治体系高度制度化的国家 民主立宪国家和共产主义国家,因为这两者的政治制度能够吸收同化新的社会集团。这里亨廷顿的推论可能招致不少人的反对,他对立宪民主国家吸收新势力的能力的估计应该是正确的,但对后者共产主义国家的估计,从目前来看前苏联的解体可能是个反面的例子。在戈尔巴乔夫对前苏联的政治改革过程中,原统治阶层苏共对于刚刚兴起的各党派既没吸收它们也未能对它们进行有效控制,尤其是苏共的“叛徒”叶利钦带头的“民主纲领派”,结果最后苏共看似不可思议地被夺了权。当然从另一角度而言,因为一定程度上也正是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使苏共丧失了或削弱了原本具有的同化吸收新集团的能力。

 

无论如何,一个国家现有政权想要防止革命产生,必须具备能够吸纳新兴集团(即招安)的制度,其方式可能是主动吸纳,也可能是在那些新集团制造出一些骚乱后去被动地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它们的合法性(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如果现行政权选择去镇压这些新兴势力,则可能会让它们产生“革命性”。但一场全面的革命需要多个这样具有革命性的集团,并且它们之间要联合,而单个集团则无法掀起大波澜。更加具体地讲,一个处于现代化的国家中发生革命,通常需要中产阶级和农民阶层都疏离于现行秩序,并且这两者能够联合起来为同一个目标作努力。这个目标“通常就是民族主义。

 

具体分析到各种新兴集团:城市中主要有游民无产阶级、产业工人和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农村里则是农民阶层。这几派势力各有不同特点。游民无产阶级主要构成是新涌入城市的农村移民,通常居住在城市里的贫民窟。表面上看这些生活在底层的人似乎应该具有革命意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些人通常右翼且保守的。可能的原因是(1)尽管生活在城市最底层,但相对于原本的农村而言已经是条件改善了,因此有相对满足感;(2)尚未消除原本农村生活的保守观念,对政治参与并不热情;(3)他们更关心眼前的、自身的利益,如吃饭工作住房等,而不是改革或革命这样“宏伟”的事业;(4)贫民区的社会组织形式并不倾向于结社。当然前述几项因素都是会变的,第二代农村移民的观念往往比起第一代来大有改变,因为他们出生并成长在城市里,生活方式和处世观念是城市的而非农村的,对自身状况的不满诱使他们采取较为暴力的行动。

 

产业工人则在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革命性程度。其中的关键因素在于产业工人的工会化成都以及该国家工业化成都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工会化程度较高,产业工人则会倾向于通过工会去与资方谈判,以此改善自己的状况,而不是去革命;相反如果工业化过早发生而工会尚未有效组建,则工人阶级容易支持那些激进极端的组织和运动。因此,工会的存在可以有效缓解劳资双方的紧张关系,使社会矛盾不那么激烈,这样产业工人也较少具有革命性,但随之产生的负面作用是会导致社会经济发展减慢,因为劳资双方过多博弈导致社会成本增加。因此,列宁认为工人阶级本身不产生政治意识,只能由外部集团灌输给工人。工人们的目标都是经济性的,而不是政治性的,他们对意识形态及社会改造无甚兴趣,只追求经济利益。尽管共产主义革命通常都是以工人为领导阶层,但实际上相关的革命意识都并非是工人自己迸发的,而是下面一段要讲的那个群体从外部进行灌输的。似乎,这里的推论应当是如果堵住外部灌输革命意识的口子,工人阶层不应当是革命的发起者。

 

相比上述两者,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则是最具有革命性的。“在大多数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里,真正的革命阶级当然是中产阶级。此乃城市中反政府的主要力量源泉。”这似乎与传统上认为中产阶级是现代政体的稳定基石的一贯看法相左。实际上在发展中社会里,中产阶级的形成有一个过程而并非突然一下子完全出现,在这个形成过程中,中产阶级常常是不稳定的因素。最先形成的中产阶级一般是具有传统根基但又有现代价值观的知识分子,他们生活在较为传统社会里,有一定地位,但由于思想与当时的社会状况格格不入,因此最具有革命性。之后产生的中产阶级包括公务员、教师、律师、技术人员和商业人员等,他们则随着中产阶级逐渐壮大而较为保守。中产阶级中最激进也最具有革命性的就是知识分子阶层。关于知识分子阶层,亨廷顿在书中多次重点提到,他们被视为政治不稳定的根源。知识分子这个独特集团,他们特有的“独立性”导致它们从来就不是现行秩序的一部分,是天生的反对派,无论目前谁正在当权。而知识分子中最“革命”的就是学生了。“最坚定、最极端和最不妥协的政府反对派就在大学里。

 

尽管知识分子是天生的革命家,但单靠他们也无法搞起革命,顶多也就是在城市里搞搞游行示威和暴乱等。如果能够联手到军队里某些人物,也许还能推翻政府,不过这并不导致整个社会体制的全面革命,而只是体制内的变化。革命的另一个必要要素是农村集团的参与。“因此,农村主导集团所起的作用实系决定政府稳定或脆弱的关键因素。”亨廷顿认为,一个政权如果想要获得稳定,赢得农村的支持比赢得城市的支持要有用得多。在发展中国家,农村好比是个钟摆,它摇向哪一派,哪一派就能得势,如果倒向革命派自然就爆发革命。相反城市永远是不稳定的,它是现行政权反对派的大本营,无论政府如何讨好城市里的中产阶级(尤其是知识分子),他们永远是不会满足的,也永远制造着数不清的反对派。因此,革命成功的必要条件是革命者取得农村的支持。在1789年,当法国国民议会还在凡尔赛宫辩论时,农民就在农村发动了革命,而议会里的中产阶级就干脆将阻止不住的东西加以合法化,宣布废除封建制,于是法国大革命就产生了。俄国的情况也类似,沙皇倒台后是临时政府接管政权,但没有处理好土地改革,导致农民开始造反,列宁迅速抓住这一时机,布尔什维克变成了农村起义的领头人,然后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俄国的主人。中国第二次革命(即KMTCPC两虎相争时代)的情况简直如出一辙,KMT是城市资产阶级的代表,其政权根基在城市里,而老毛却有意无意地发现了在湖南湖北农村里农民起义的力量,于是转而“农村包围城市”。

 

因此,抑制防止革命的关键是避免让农民们反对现有秩序。农民反对现有秩序的理由很简单,即因物质条件的不满而要求获得经济利益,这个目的是完全经济性而非政治性的,这一点与产业工人很像。但两者间却有着一个本质差别:工人们本质上与着资本家有着共同利益,他们的不满只是来自于如何对于工业产品的利润进行分配。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述,财富的三个流向分别是:地租、工资和资本利润。地租基本是固定的,剩下就是工人的工资和资本家的利润这两者按什么比例分配的问题了。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谈判甚至罢工等方式解决,而工会的出现更促进了劳资双方谈判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毕竟罢工对双方都有害,而谈判却可以促成双赢局面。而农民的情况则相反,他们的目标的根源在于“土地”这种数量固定的东西,他们与地主就土地分配方面的关系是一个零和博弈,一方增多获得土地则另一方必然减少。任何一场土地改革都是农村权力和地位的再分配,是对传统农村秩序的一场破坏或改造。因此农民经济改善所花的代价远远大于城市工人经济改善所需的代价。农村里较有才智的人总是倾向于移居城市,因为那里的机会更多,更容易改变自己的状况。城市化实际上起到了缓和农村中紧张状态的作用,有利于避免农村产生革命的趋势。

 

综上所述,革命通常的情况是知识分子加农民的联盟反对现行政权。但之所以革命并不常见,就是因为这两者天生难以融合。他们之间各方面的鸿沟如此之大,以至于双方几乎不可能互相理解。知识分子是理想的、抽象的,农民则是现实的、具体的。前者着眼于建设一个乌托邦,后者则满脑子想的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大部分国家里,哪怕知识分子有意去建立两者的联盟,也很少有成功的。布尔什维克算是成功获得农民支持的一个例子,但本质上其仍是扎根于城市的。更成功的显然是CPC,从农村起家并夺得政权。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者结成联盟需要些外部因素来促成,通常就是民族主义,制造一个共同的民族外部敌人。而此时如果现行政权认同外国的帮助,几乎都会损害自身政权的合法性(从这个角度来说,KMT与美国的联系可算是一个败笔因素)。

 

这里不得不提到的一个问题是革命与改革之间的关系,尽管改革这个问题是在书中之后一章进行论述的。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大体上有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改革是革命的替代物,即改革可以替代防止革命的发生,这似乎是较为主流的观点;另一种观点是改革不但不能替代革命,反而是革命的催化剂,因为从历史来看,革命的序曲基本上都是该国发生了一场改革,大部分人都死于治疗而非疾病本身。无论从哪方面讲,这两者都有道理,改革可能安抚那些有利益诉求的集团,但也可能激起它们进一步的欲望。美国人倾向于把国内和国际政治区别开来,认为国内的改革是产生稳定效果的,而处理国际关系,对于对方的让步则是绥靖主义,代表案例分别是罗斯福的国内改革和张伯伦对希特勒的绥靖政策。实际上这个结论并非放眼四海皆准的。首先从改革和革命的前提上分析,这两者都需要权力集中。一个国家越是集权,越是容易推进改革,但也越容易产生革命。于是有点吊诡性地结果就是,在一个国家内改革和革命常常互相发生竞合。到底是哪些因素会决定国家道路往其中哪个方向走?亨廷顿提到了改革的性质、革命者的成分和改革的时机。具体而言,政策的改革(尤其是接受激进派的改革要求)容易激起革命,而领导层人事改革容易平稳:前者容易使激进派更加兴奋以至于得陇望蜀,又暗示着现行政权的软弱,而后者则可以拉拢潜在革命分子,分化革命阵营;改革的时机也很重要,最合适的时候是在激进派实力既不很强也不很弱的时候,此时他们比较现实,易于选择通过接受改革的方式去分享统治权力,而非去推翻现政权;最重要的是区别要求改革的集团成分,其中主要是知识分子集团和农民集团。这里亨廷顿专门花了几页纸分别论是这两派对于改革态度的区别所在。简而言之,其结论是:如果迎合知识分子的改革要求,那会激发革命;相反如果迎合农民的改革要求,则会抑制革命发生。不得不说,这个结论与前文对于知识分子和农民的分析十分地对应。知识分子与现政府的对抗,在所有处于现代化的国家中都很普遍,尤其是其中的学生阶层。在列举各国的大学是如何成为反对本国政府的活动中心时,书中特别提到了“到了1966年,按照中国的说法,北京大学成了‘盘根错节的反动堡垒’。”知识分子的激进状态是不会被改革所平息的,反而改革会进一步恶化局势。知识分子的诉求基本都不是物质性或经济性的,而是处于意识形态层面,都是些乌托邦式的目标。换而言之,无论是哪一个政府,都无法真正满足他们的要求。在知识分子眼里,改革只是政府抛出的小甜头,是不彻底的,“或用他们最喜欢的术语来说,不是结构性的。”曾经多个国家的当政者都选择了响应知识分子们的诉求,结果都是催生了革命。因此亨廷顿的建议是,对于知识分子们的激进行为,更好的方法是镇压而不是响应改革(这似乎很容易就勾起人们对20年前的事的回忆)。从这个角度而言,凡是削弱此类激进分子数量的措施,都有利于促进政治稳定,比如减少大学和大学生的数量。相反,改革对于农民而言却是有替代革命的效果。农民们的诉求都是特定的经济利益,他们从不会考虑建立一个新式的政权或社会。因此如果政府的改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民的要求,则革命的趋势会被抑制。当然这些改革最主要的就是土地改革,对此亨廷顿有专门一章讲述土地改革问题。从历史来看,各国进行的土地改革如果的确满足了农民的要求,基本都能获得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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